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经济局,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与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2014〕233号)网址:http://cws.miit.gov.cn/n11293472/n11295006/n13554930/16405657.html)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联系人: 孙中玉 张晓旭
电 话:0431-87077727 87075164
13180899699 13674302558
邮 箱:jlsgxtszy@126.com。
工信厅装备处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