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4-12-24 15:11:00          来源: 字体:

关于开展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工信局,厅内相关处室: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科学编制和实施好 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化意义重大,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期及规划名称

  “十三五”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省工信厅开展的省“十三五”专项规划3项:吉林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

  二、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412-20151月,开展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各地工信局和厅内各行业处室要对“十二五”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摸清产业现状,分析“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大任务、保障措施;厅内其它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能提出“十三五”期间新产品产值率、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预测指标。以上研究工作要在2015125日前提出研究报告和相关数据。厅规划与投资处根据各地及相关处室提交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数据对工业发展课题报告补充完善,20151月底前论证定稿。

  (二)纲要框架编制阶段20152月至20155月,完成规划框架编制工作。省厅规划与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无线电管理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工业发展、信息化发展、无线电管理等3规划纲要框架的起草工作,纲要框架在征求各地及相关处室意见后20155月底前定稿。

  (三)论证衔接阶段。20156月至201510月,修改完善规划纲要框架,形成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地区、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与国家规划、省总体规划、各市(州)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

  (四)报批及发布阶段。201511月至20162月,按照专家论证、环境评估、规划衔接情况,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按程序申报审定后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承担规划研究、起草和衔接工作。厅内各相关处室要从落实职责、履行职能、加强行业管理来认识和对待“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州)和厅内相关处室要明确一名规划工作联络员,并于1225日前报厅规划与投资处。

  (二)理清发展思路,突出规划重点。各地工信局和厅内相关处室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条件和环境,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加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要创新发展思路,重点突出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创新示范区和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各地工信局和厅内行业处室要结合规划,提前谋划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加强重大项目论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范编制程序,加强规划衔接。规划编制按照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等程序进行,严格遵循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序推进。在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全省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各地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在送本级政府审定前,须报省工信厅,与全省“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

  厅规划与投资处联系方式:刘健 0431-88904699 、韩庆福0431-88904370 电邮:gxtghtzc@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