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工信局,珲春市工信局,厅内相关处室: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科学编制和实施好 工业和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对于实现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化意义重大,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期及规划名称
“十三五”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省工信厅开展的省“十三五”专项规划3项:吉林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吉林省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
二、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1月,开展省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各地工信局和厅内各行业处室要对“十二五”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进一步摸清产业现状,分析“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大任务、保障措施;厅内其它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能提出“十三五”期间新产品产值率、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数、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预测指标。以上研究工作要在2015年1月25日前提出研究报告和相关数据。厅规划与投资处根据各地及相关处室提交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数据,对工业发展课题报告补充完善,在2015年1月底前论证定稿。
(二)纲要框架编制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完成规划框架编制工作。省厅规划与投资处、信息化推进处、无线电管理局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工业发展、信息化发展、无线电管理等3个规划纲要框架的起草工作,纲要框架在征求各地及相关处室意见后在2015年5月底前定稿。
(三)论证衔接阶段。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修改完善规划纲要框架,形成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地区、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召开规划专家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开展与国家规划、省总体规划、各市(州)规划草案的衔接工作。
(四)报批及发布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按照专家论证、环境评估、规划衔接情况,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按程序申报审定后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要成立主管领导牵头的工作小组,承担规划研究、起草和衔接工作。厅内各相关处室要从落实职责、履行职能、加强行业管理来认识和对待“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州)和厅内相关处室要明确一名规划工作联络员,并于12月25日前报厅规划与投资处。
(二)理清发展思路,突出规划重点。各地工信局和厅内相关处室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发展条件和环境,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关系,加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研究。要创新发展思路,重点突出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创新示范区和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重点工作。各地工信局和厅内行业处室要结合规划,提前谋划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加强重大项目论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范编制程序,加强规划衔接。规划编制按照前期工作、起草、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等程序进行,严格遵循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序推进。在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全省总体规划和地区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措施的有机对接。各地工业发展规划草案在送本级政府审定前,须报省工信厅,与全省“十三五”规划进行衔接。
厅规划与投资处联系方式:刘健 0431-88904699 、韩庆福0431-88904370 电邮:gxtghtzc@163.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