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项目的通知
吉林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吉林市开展全省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4]23号)要求。按照《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政发〔2014〕10号)、《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4〕335号)和相关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现就做好申报2014年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第二批(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吉林市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对于做强石化、农产品加工、冶金、汽车等支柱产业;做大碳纤维、电力装备、电子信息、生物等新兴产业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处于产业链条重点环节的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吉林市推进增长方式转变。支持对工业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再利用,变废为宝、减排增效、低碳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发展的产业化项目。
(三)支持吉林市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购买国外专利技术和产品或兼并国外科技型企业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支持石化、农产品加工、冶金、汽车等四大支柱产业的企业技术中心、行业中试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支持面向行业和区域的工业研究院、工业设计平台等行业公共技术、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四)支持吉林市推进产业布局创新。支持企业向集群集中、向园区集中的产业转移、搬迁改造等项目;支持园区公共服务中心(适度考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以上各支持领域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集群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法人主体申报,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开展协同创新。
3.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4.建设项目必须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重点支持在近两年能够建成并对产业示范区有推动作用的企业和项目。
5.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企业年度决算应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除央企外,申报资金的企业原则上应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上一年度连续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
(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相应的设备设施。
2.申报单位主要服务于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
3.申报单位拥有较强的管理团队,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收费合理。
4.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能力,与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合作和人才培养等。
三、支持方式
资金采取股权投资、事后奖补和无偿补助等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请资金,省工信厅和财政厅在审核筛选项目和确定支持额度时将以上述支持方式的顺序来选择优先支持项目,并根据资金安排工作实际情况,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进行最终调整、确定资金支持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绩效管理。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已被列入省级资金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5)。吉林市工信局要按照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确保项目质量。吉林市工信局和财政局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择优上报项目;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四)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吉林市工信局、财政局于9月2日前,将联合审查并汇总后的,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后附附件2)和项目申报材料(胶装)各1份(套)分别报送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省财政厅企业处。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邮箱:gxtghtzc@163.com。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晓涛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 0431-88904525
张 利 省财政厅企业处 0431-88550565
附件:1.2014年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格式)
2.2014年推荐项目汇总表
3.2014年吉林省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产业化项目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4.2014年吉林省产业创新示范区试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情况表及填表说明
5.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