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经济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有关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和《吉林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吉工信信息化〔2013〕459号)工作要求,我厅将在全省开展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四)申报单位应纳入吉林省两化融合企业信息库(http://www.jldjy.org/lianghua/index.htm 吉林省两化融合数据采集评估系统),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试点企业评审的重要依据。
鼓励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示范企业,各区域、各行业两化融合标杆(示范)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由企业向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初选汇总后,向省工信厅推荐。
(二)请各地区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格式在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gxt.jl.gov.cn/下载)。
(三)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试点企业的遴选,并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给予指导、支持。
(四)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首批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对贯标工作成效显著的试点企业,我们将推荐参加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并对企业两化融合建设项目给予专项资金倾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英波 汪 洋
联系电话:0431-88905729
邮 箱: xxhtjcwangyang@126.com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省政府1号楼B102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邮 编:130054
附件:1.吉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吉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