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在省人大四楼会议室,省人大法工委召开《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有省人大法工委主任鲁晓斌、副主任张铁峰;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唐克;省总工会巡视员郭喜武、集体合同部部长雷万明;省企联会员部副部长王一如;省工商联孙部长及部分企业代表。
会上,省人大法工委主任鲁晓斌对《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进行介绍。他说:《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已经于2015年11月6日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这次开座谈会的目的是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并正式颁布。与会人员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责,对《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提出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法工委主任鲁晓斌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这次座谈会开的很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特别是在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劳资双方集体协商的建立在三方机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对促进企业形成公正合理的分配机制,减少劳资纠纷和利益矛盾有很大的帮助。各位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会进行梳理和修改,我们省将尽快颁布《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工资集体协商法律规范下,做好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减少劳资纠纷和利益矛盾,为实现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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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联合会 企业家协会参加省人大召开的《吉林省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