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商标是企业的名片,那么专利无疑就是企业发展的芯片。
近年来,在“创新驱动”引领下的吉林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走出了一条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协调并重的新路径,为企业创新发展、经济秩序良性运行、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提供了强大保障。
专利意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
初春的吉林大地,处处涌动着创新的活力。4月17日,记者来到吉林省艾斯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这个位于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办公楼正门口,记者首先看到的是挂了满墙的专利证书,瞬间便感受到了企业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
“目前我们拥有18项专利,仅禽类宰杀生产线,就涉及到8项专利。去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清一色全是专利产品。”集团董事长李桂珍不无自豪地告诉记者,经过多年探索,企业在技术创新中走出了一条由单纯的技术引进、消化向自主创新转变之路,新产品设计、研发能力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已融入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在企业生产车间,专门负责专利申请与管理工作的工程师李淑华向记者介绍,20年前,国内禽类自动屠宰设备都靠进口,而目前国内相关设备大部分均是艾斯克自主开发的产品。企业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主要得益于企业推行的专利战略。“很多企业的模仿能力很强,新产品如不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很有可能被一些相似产品所侵扰。有了专利,便保护了市场。”
我省首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专利10项,目前正在积极准备再申报4项发明专利。企业因掌握了“高分散沉淀法白炭黑”的多项核心技术,参与承担了我国运载火箭和神舟五号、神舟六号、神舟七号宇宙飞船等多种航天器的研制任务。
“公司号召全员搞发明创造,每申报一项发明专利,奖励发明人5000元,每申报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发明人2000元。专利激励机制已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力机制。”双龙股份常务副总由克利对记者说。
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是,让发明人“名利双收”,不仅得到丰厚的物质奖励,还以发明人的名字命名工艺装备。企业热处理车间技术工人张书格研制了一款小型校直机,便被命名为“书格校直机”。这一举措,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员工的专利创造热情。企业老总韩一清告诉记者,作为不属于油田系统的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企业,之所以能够在夹缝中求得生存,就是抓住了专利这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专利保护成企业发展坚强后盾
中国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时,面临的最大压力和挑战,便是知识产权。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德辉对此深有感触。
大成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玉米精深加工企业集团,也是国际上最大的赖氨酸供应商。
2006年4月25日,日本味之素公司通过其美国全资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提出申诉,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要求立案调查大成集团生产和向美国出口销售的饲料级赖氨酸产品涉嫌侵犯其在美国注册的两项专利。
对于这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大成集团发扬“敢于亮剑”精神,毫不畏惧,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积极应对。大成集团在国内外聘请了最好的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和专利律师,积极配合ITC的调查。同时,认真研究分析味之素公司的专利,发现了其存在的重大缺陷,向ITC提出对专利的异议。经过长达26个月调查取证,2008年7月31日,ITC法官作出初裁,认定味之素公司申请专利时违反美国专利法规定,没有披露最佳模式,两项专利是不可实施的,专利的权利要求无效;法官同时裁定大成公司的赖氨酸生产技术不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没有发现大成集团公司违反“第337条款”,可以继续向美国出口和销售赖氨酸产品。2008年9月29日,ITC作出终裁,维持初裁决定,这意味着在这场“337调查”中,大成集团在美国政府层面的行政裁决已经胜诉,如味之素公司不服,将以美国ITC为被告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大成集团是国内生化领域在“337调查”中首个胜诉的企业。打赢这场官司,对维护我国企业利益及国际声誉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我国企业在国外进行知识产权诉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王德辉告诉记者,大成集团的胜诉,对我国企业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起到了鼓舞与示范作用。目前味之素公司又在欧洲、北京继续起诉大成集团侵犯其专利权,大成集团积极应诉,已取得了初步胜利。
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3年来,我省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呈跳跃式增长状态。2000年,知识产权案件只有10多件,2010年为383件,2011年达到551件。11年间,我省知识产权的案件增长了50倍。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张临伟告诉记者,从案件的增长速度来看,一方面说明我省的经济文化市场发展很快,另外也看出我省企业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意识在逐年增强。
专利运用助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古语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走出去,知识产权一定要先行。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我省的深入实施,我省广大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明显提升,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运用则成为一个新的时代课题。
今年我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在全省科技系统管理干部专题培训会上指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都为运用服务,知识产权运用才是最终目的。
从专利的保护期来看,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10年。专利过了保护期,将转变为公共技术。那么,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专利战略,始终占有技术优势,来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一项新技术成果,什么时候申请专利,是有讲究的。在专利保护期内,如何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专利技术的升级换代,则有更大的学问。高新技术企业认证,3年必须有一个发明专利,作为硬性指标。这些都促使管理服务部门和企业对知识产权运用要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认识。”通化市科技局副局长温良对此有着较为深入的思考。
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域内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通化市科技局不断探索创新更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工作方法,以适应新时期专利工作的新变化。
“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业人力有限的情况下,今年我们将开展‘菜单’培训,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专利运用指导与服务,帮助企业永葆竞争优势。”温良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