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还将迎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换届之后十分重视开展雇主工作,密切关注企业发展,积极配合人社厅、省总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联合开展,有效预防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切实发挥雇主组织代表作用。
按照中企联2017年雇主工作安排意见,现提出吉林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2017年雇主工作意见。
一、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高雇主工作地位
根据中企联制定的《2017年省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雇主工作重点》要求,各级企联应积极配有1-3名雇主工作专职人员,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经费支持。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企联系统内部工作交流,各级企联要通过建立机构、设立联络员、成立雇主工作委员会等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作网络,为雇主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基础,为系统推进雇主工作奠定良好纽带。
二、深入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的意见》,(中发[2015]10号),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在基层得到深入落实,做好工作计划和统筹安排。二是积极参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工作,做好前期调研,摸清企业实际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三是继续加强对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指导与培训,积极推动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过程中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积极参与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四是深入开展参加全省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通过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内部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发挥雇主组织服务作用,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抓住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一是省企联整理编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手册》,提供各地区企联及会员企业学习;依托企联网站、《东亚企业家》和《企联信息》等渠道,以专栏的形式提供法律知识维权问答;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杂志等方式进行宣传,强化社会各界对雇主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形势变化,根据各地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积极探索雇主工作的企业服务项目,为企业提供劳动关系信息和咨询。
四、推动企业维权工作,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加大对企业维权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是工作的重要职能。一是建立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和完善法律顾问团机构,积极开展依法维权工作,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热心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法律顾问队伍,通过咨询热线、上门服务等方式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省企业法律顾问团建立了专门为企业提供法律答疑机制,设立免费解答服务热线,由吉林省功承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负责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二是每年开展1—2次企业法律活动咨询日活动,为企业提供在管理中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法律建议,让企业、企业家充分认识到在法制社会中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提升服务能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扎实推进企业诚信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诚信建设水平。积极配合中企联工作,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训、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企业,推动行业信用水平和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是各地区企联积极参加中企联组织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推荐更多企业加入企业信用评价的行列,扩大各地区企联雇主工作在企业中的影响力,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工作。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 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