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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 抓住重点 切实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
吉林省企业联合会 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http://gxt.jl.gov.cn 日期: 2017-03-27 10:28:00 来源: 字体显示:

 

 ——黄海嵩同志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2月23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以下简称国家三方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国企联驻会副会长黄海嵩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国家三方一年来的工作成果,同时也提出,希望各方继续齐心协力,认真落实2017年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应有的作用。现将黄海嵩同志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提出的几点意见编辑整理,供各级企联学习参考。

  一是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央大政方针,时刻关注经济走向,助力振兴实体经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要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国家三方提出的继续稳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正是抓住了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牛鼻子”,是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多关注企业发展,多增加就业岗位,降低过高的标准和门槛。

  二是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度建设工作,特别是要抓紧修订《劳动合同法》。在保障职工利益的前提下,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提高企业用工效率等,作为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制修订的基本遵循。中国企联系统针对劳动合同法修订问题,已经进行了一年的调研。要配合国家三方提出修法的意见建议,加强调研评估和科学论证,促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加大调研分析的力度,针对新问题提出前瞻性政策。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注重完善基础指标,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特定人群的动态监测,着重研判区域性、倾向性问题。对劳动关系领域的热点难点和新情况、新问题,要提前做好充分的政策研究工作。此外,新经济、新业态特别是平台经济,对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都将产生全方位影响。因此,提出研究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中的劳动用工政策,是具有前瞻性的,一定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做好前期的研究论证工作。

  四是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把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作为落实中央文件的重要举措。各地三方在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提高创建活动实效性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有很多创新性的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选树一批企业关心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先进典型,并采取多种形式加以宣传造势,使这项活动深入持续地开展下去,成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中国企联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企联系统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在基层得到深入落实。同时,要在企联系统继续推动实施《中国雇主责任标准》,树立公众广泛认可的标杆企业及广大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五是要加强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即将出台,对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具有重大意义。中国企联将以此为契机,加强企业方兼职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工作经验丰富的企业管理人员及企业退休高管人员、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息诉止争和预防预警功能,主动服务,将矛盾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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