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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行业
发布时间:2017-08-01 16:12:00      来源: 字体:
  《实木地板》国家标准(GB/T15036.1

    ——国家标准第一部分: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检验部分

    本部分为GB/T15036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036.12001《实木地板 技术条件》

    本部分与GB/T15036.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国家标准修改了定义中内容;

    ——本部分国家标准修改了分类中内容;

    ——本部分国家标准修改补充了主要适用树种名称;

    ——本部分国家标准增加了实木仿古实木地板性能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增加了实木地板尺寸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放宽了实木地板长度偏差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放宽了活节、死节、裂纹限制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加严了漆膜皱皮限制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修改了翘曲度限制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对实木地板含水率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部分国家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部分国家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国家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原木锯材技术委员会、广东盈然木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起草。

    本部分国家标准由中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国家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036.11994GB/T150362001

    实木地板    1部分:技术要求

    1 范围

    GB/T15036国家标准的本部分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用实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适用木材、技术要求及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的要求。

    本部分国家标准适用于气干密度不低于0.32g/cm?的针叶树木材和气干密度不低于0.50g/cm?的阔叶树木材制成的实木地板。

    2 国家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5036本部分国家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国家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国家标准。

    GB/T 48231995 锯材缺陷

    GB/T 167341997 中国主要木材名称

    GB/T 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GB/T 181072000 红木

    GB/T 185132001 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

    3 本部分国家标准术语和定义

    GB/T48231995GB/T181032000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15036的本部分。

    3.1

    实木地板 solid wood flooring

    用实木直接加工而成的地板

    3.2

    榫接实木地板 mortise join solid wood flooring

    侧面和端面为榫、槽的实木地板

    3.3

    平接实木地板 even joint solid wood flooring

    无榫、槽的实木地板。

    3.4

    仿古实木地板 classicized solid wood flooring

    具有独特表面结构(包括平面、凹凸面、拉丝面等)和特殊色泽的实木地板。

    3.5

    未涂饰实木地板 unlacquered solid wood flooring

    表面没有任何涂饰的实木地板

    3.6

    涂饰实木地板 lacquered solid wood flooring

    表面涂饰的实木地板

    3.7

    油饰实木地板 varnished solid wood flooring

    表面浸油的实木地板

    3.8

    拼装离缝 assembled gap

    相邻实木地板条之间的拼接缝隙

    3.9

    拼装高度差 assembled high difference

    相邻实木地板条表面之间的高度差。

    3.10

    加工波纹 processed snaking

    由于加工不当造成实木地板表面呈波纹状。

    4 分类

    4.1 按形状分类:

    4.1.1 榫接实木地板;

    4.1.2 平接实木地板;

    4.1.3 仿古实木地板;

    4.2 按表面有无涂饰分类:

    4.2.1 涂饰实木地板;

    4.2.2 未涂饰实木地板;

    4.3 按表面涂饰类型分类:

    4.3.1 漆饰实木地板;

    4.3.2 油饰实木地板;

    5 适用木材名称

    国内外主要适用实木地板木材名称见国家标准附录AGB/T 167341997GB/T 181072000GB/T 185132001所列木材名称且满足气干密度要求的也适用于国家标准本部分。本部分以外的树种可经过法定授权专业部门鉴定,确定其木材名称。

    6 技术要求

    6.1 实木地板分等

    根据实木地板的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6.2 实木地板规格尺寸与偏差

    6.2.1 实木地板的尺寸

    6.2.1.1 实木地板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

      6.2.1.2 其他尺寸的实木地板可按供需双方的协议执行

    6.2.1.3 根据安装需要可在销售的实木地板中配比面积不超过5%的宽厚相同,长度小于公称尺寸的实木地板。

    6.2.1.4 凹凸不平的仿古实木地板公称厚度是指实木地板的最大厚度。

    6.2.2 尺寸偏差

    6.2.2.1 实木地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6.2.2.2 实木地板长度和宽度是指不包括榫舌的长度和宽度。

    6.2.2.3 表面凹凸不平的仿古实木地板的厚度差不作要求。

    6.2.3 形状位置偏差

    6.2.3.1 实木地板的形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3要求。

      6.2.3.2仿古实木地板拼装高度差不作要求。

    6.3   实木地板外观质量

    6.3.1 实木地板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要求

      6.3.2 仿古实木地板的活节、死节、蛀孔、加工波纹不作要求。

    6.3.3 特殊树种外观质量要求可按协议规定执行。

    6.4 物理性能指标

    6.4.1 实木地板的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要求。

      6.4.2 我国各省(区)、直辖市木材平衡含水率按本标准附录B规定执行。

    6.4.3 仿古实木地板表面漆膜耐磨性能不作要求。

    6.4.4 油饰地面表面耐磨、附着力和硬度不作要求。

    7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产品出厂时应按生产许可证编号、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包装时应保证产品免受磕碰、压伤、划伤和污损。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7.2 标志

    产品包装箱应印有或贴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志,用中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商标、执行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木材名称及拉丁文、数量()、涂饰方式、批次号等标志,仿古地板应在包装上表明。

    7.3 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潮湿、雨淋、防水、防火、防虫蛀。

责任编辑:拓尔思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