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6年2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4月8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站前街道建设街19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张楠 电话:0431-87079635
附 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