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6年1月31日至2月12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进行了统一验收。经核查有关材料,并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3月4日-3月17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处)
联系人:王东明 电话:0431-87075107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