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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6-10-09 10:46:09
来源: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我省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省制造业创新设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吉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吉工信产业规〔2026〕2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条件

(一)申报单位。本次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单位),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类别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各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经营规模、业务属性、研发能力等实际情况,对照《管理办法》条款自主匹配申报类别。

(二)复核单位。2018年认定的(第一批)和2022年认定的(第三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纳入本次复核范围,各单位须对照《管理办法》复核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并提交复核材料。

2020年认定的(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已完成第一次复核,结合新老办法转换和为企业减负实际,拟列入2028年复核范围。本次由企业按复核标准开展自查,及时补齐短板,持续优化工业设计能力。

二、申报组织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申报和复核的材料初审,择优推荐及复核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重点筛选创新实力突出、行业示范作用显著的优质企业(单位),高质量完成本次申报推荐及复核初审的各项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初审合格后,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汇总辖区内申报材料,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申报方式。申报、复核企业(单位)登录吉林省工业文化发展信息服务平台(企业端https://gywh.gxt.jl.gov.cn,推荐 360 浏览器),填报《吉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书》,完成平台材料上传与提交。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政务外网登录平台(http://59.198.238.12/gywh),逐级完成线上初审。

(二)时间安排。11月16日前,申报、复核企业(单位)完成线上填报。11月20日前,各市(州)、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线上审核。11月25日前,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及《吉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业务咨询: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张楠, 0431-87079635

(二)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附件:吉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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