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2026年1月31日至2月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进行了统一验收。经现场核查、查阅有关材料并认真讨论,原则同意这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示期:2026年2月24日-3月6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石油化工处)
联系人:王东明 电话:0431-87075107
附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三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