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答辩面试工作的通知
2025-07-16 20:31:00
来源: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答辩面试工作的通知
职称申报人员:
  按照吉林省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省工信厅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答辩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面试人员范围
  厅直属事业单位(含委托评审单位)报名人员,并通过申报材料现场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公示期出现问题并查实的,取消答辩面试资格)。
  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不参加答辩面试。
  二、答辩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地点:吉林省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心(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2718号)。
  三、答辩面试方式
  采取现场答辩面试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为3分钟以内(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问答时间3分钟(围绕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如专家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问的,答辩面试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缴费方式
  评审费缴纳采取网上(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缴费方式进行,请参评人员于7月23日12时前完成缴费,缴费后方可参加答辩,不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高级(正高、副高)职称人员评审费为300元,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为20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不缴费。
  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答辩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答辩面试顺序将现场公布。凡参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答辩面试的,均视为放弃。
  (二)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所有参评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保持安静,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到达职称评审现场后,要按照要求上交手机,答辩面试结束后,取回手机并有序离场。
  (三)在答辩面试过程中,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答辩面试资格的行为,取消其答辩面试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本次评审不支持远程答辩面试,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面试,未到现场参加答辩面试的职称申报人员,均视为放弃,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
  (五)未尽事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评前公示名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6日
(责任编辑:)
分享到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