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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厅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7-08-14 18:19: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要求,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特制省工信厅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办法。

  一、设立边督边改组织工作机构

  省工信厅成立环保督察边督边改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天舒担任,副组长由孙大维副厅长担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五个边督边改专项工作组,分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节能监察工作组,核应急工作组。各边督边改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层层落实责任

  主动履行办理信访案件的责任主体,对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和指出的问题必须照单全收、主动领、立说立行,要抓紧整改,及时反馈。厅长亲自抓、负总责,对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对重点案件亲自调研督办。层层压实整改任务,对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交办、督办事项的办理工作,由厅综合协调组安排专人24小时负责接收,即收即转,不得延误,每一个案件都要落实到具体处室、具体人头,都要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时限。办理情况经厅长签发后,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向督察协调联络组报送。

  三、精心办理案件

  全厅各处室要切实承担起案件查处和问题整改责任,接到案件后要严格落实立转、立交、立查要求,确保按督察组要求限期办结,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调查案件是否属实期限为2日,处理反馈时限为6日。涉及需要问责的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厅综合协调组要统筹案件办理和办理结案信息公开工作,对重大案件办理进行督导,对办理结果进行分析审核。

  四、认真建立台账

  厅综合协调组要对全厅环保督察办理情况进行督察督办,依据转办督办内容下发督办通知,督促相关处室解决问题。厅综合协调组和五个专项工作组都要建立信访案件和问题。整改台账、跟踪问效,办结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及时公开结果

  信息中心在厅内网站开设环保督察专栏,每天公布我厅接到的转办案件数、重点案件数、办理情况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及时反映边督边改情况、好的做法、典型案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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