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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3 16:14: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吉工信综合〔2018〕240号

  

  

  

省政府办公厅:

  2018年,我厅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简称建议提案)共计5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3件,按办理责任分为独办1件、主办11件、分办1件、协办10件;政协提案27件,按提出方式分为党派团体提案19件、联名提案1件、委员提案7件,按办理责任分为主办10件、分办4件、协办13件。

  截止目前,经过全厅上下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已全部完成。从答复结果看,由我厅主办的13件建议(含独办、主办、分办件)和14件提案(含主办和分办件)均与代表委员进行了面复,面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协办的建议也按照要求与代表进行了沟通并将协办工作情况向代表做了汇报,协办的提案也通过省议案系统提交给主办厅局。从办理进度看,在主办的13件建议中,已经解决的(A类)有2件、占15.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0件、占76.9%,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类)有1件、占7.7%;在主办的14件提案中,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13件、占92.9%,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的(C类)有1件、占7.1%。现将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厅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处室具体承办、综合处协调督办的办理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主管厅长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把办理工作作为改善和提升业务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效能政府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周密安排,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必须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不说空话、大话、套话,力戒敷衍应付,并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做好跟踪协调,特别要把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问题列为下步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有序加以推动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案、定时间的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层层明确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对于涉及多个领域的建议提案,由主要领导亲自确定牵头责任处室,从而确保办理事项得到落实。三是强化办理程序。为保证办理工作及时有效,我厅向厅内相关处室转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8﹞45号),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形成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链条,相关处室形成办理意见后,统一由综合处按规范格式进行整理,由厅领导审核签发,并由综合处统筹负责将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上传至“吉林省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省议案工作办理系统”。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今年我厅承办的建议提案,涉及新能源汽车、轨道装备、换热器、石墨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多个产业以及特色工业园区、产业孵化基地、民营经济等诸多方面,提出的问题具有超前性、创新性和针对性,提出的措施建议很多都与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业转型升级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政策导向相符,对于我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量水平都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我厅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紧密围绕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以及民营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来展开。一是突出深入实践。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办理张汉鸿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快速发展吉林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议》时,我厅和省发改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赴浙江、江苏、北京、深圳学习考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情况。二是突出以点带面。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转化成可操作、可推广的工作举措,整体推动全厅业务工作重实效、提质量、上水平。在办理卢宪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吉林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法的建议》时,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积极总结上一年度通过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不均衡的问题及原因,主动调整2018年专项资金因素法的分配方案,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突出改革创新。针对重点建议提案,注重在体制机制上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建立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办理王乃晶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换热器产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时,我厅正在研究制定可执行、可落实、能够助推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初步确定了10个重点支持方向。

  三、勤于沟通,完整答复

  在我厅主办的27件建议提案中,其中的内容对外共涉及发改、科技、财政、经合、金融、税务、工商、环保、住建、国土、商务、公安、交通、质监、人社、教育、能源、法制办等18个省直部门的职能;对内共涉及我厅16个处室的业务。对此,我厅在组织安排好厅内工作的同时,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我厅积极主动地与省直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针对建议提案内容,共同研究探讨,共同梳理答复内容,力争做到全面具体。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保持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前期主动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找准问题症结,做到快捷办理、精准有效;办理中针对议案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和拟实施的解决方案等,确保议案面复率、满意率达到100%。

  特此报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