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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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129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辖区内所属市县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申报。
二、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直接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省工信厅将对各地推荐的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服务满意度等进行专家评审,择优向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局推荐。
四、此次申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请各地7月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推荐辖区内平台。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三份(含光盘)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报送至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长春市新发路329号,李敬辉0431-88915742)。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3.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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