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的通知
各中介服务机构:
为落实《吉林省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实施计划》(吉工信企业〔2018〕37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实施精益管理的指导意见》(吉工信企业〔2019〕95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推广精益管理先进经验,全面提升企业精益管理水平。加强对省内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培育,引进有资质、有规模、有影响力的省外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加快壮大我省管理咨询机构队伍。通过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帮助推进我省实施精益管理样板企业培育工作,现将面向全社会征集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咨询机构,外埠机构必须半年内在我省注册。
(二)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从事精益管理咨询的专业团队。
(三)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多年精益管理改善实战经验。
(四)省外中介服务机构应能够保证,在吉林省范围内提供与域外无差异化的精益管理咨询服务。原则上应提供在吉林省的精益管理服务案例。
二、有关要求
(一)对征集的中介服务机构,经过筛选后,统一组织参加中介机构推介会,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促进与培育企业深度对接与合作。
(二)中介机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请省内外具备资质、信誉度较好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请报名机构于8月16日前将《吉林省第二批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 雷
电 话:0431-88904554
电子邮箱:1518473960@qq.com
附件:吉林省第二批培育精益管理样板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