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工作进行现场核查的通知
吉工信原材料〔2018〕493号
吉林市工信局、通化市工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面开展焦化准入企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18]523号)要求,我厅组织焦化、环保、质量、能源消耗、安全与职业卫生等方面有关专家对省内焦化准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5日-7日
二、核查企业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作内容
按照《焦化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要求,对照《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标准,对焦化生产企业在生产布局、主体工艺装备、质量、环保、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能源消耗、综合利用设施、技术进步等方面进行核查。
四、专家组成员
专家组成员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节能监察中心等单位专家及省内焦化行业专家组成。
联 系 人: 张 伟 0431-87077678
周瑞效 0431-85070226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