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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8-08-15 11:10:00          来源: 字体:

  关于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创业优质实体开发区的通知

  

  吉财产业〔2018〕621号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双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断取得新进展,着力提升各类载体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依据国家财政部、工信厅、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文件精神,开展符合条件的开发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有关要求,我省可申报支持开发区的范围是:《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具体申报数量见附件2申报科技资源支撑型和高端人才引领性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的开发区必须设有科技管理部门。对中央财政已通过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二、支持开发区可申报类型

  重点支持引导开发区发展四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每个开发区按聚焦发展一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具体类型如下:

  1.专业资本集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专业资本在投融资服务、资本运作、价值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设立或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吸引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向在孵企业聚集,为入驻的创新型创业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支持和增值服务,加快形成“投资+孵化”的市场化持续运营机制,提升资本服务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2.大中小企业融通型。鼓励开发区发展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等方面的优势,开放共享资源,促使大中小企业在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品牌嫁接等方面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在细分行业领域精准布局,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孵化”的共生共赢生态,提升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质量与效率。

  3.科技资源支撑型。鼓励开发区发展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支持引导载体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利用财税激励政策,吸引更多科技人才创办企业,引导更多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资本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接更多的专业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等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加快形成“科技+孵化”的产学研用协同发展机制,提升科技资源支撑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4.高端人才引领型。鼓励开发区发展以聚集高端人才为核心要素的特色载体,发挥人才引进政策作用,支持引导载体利用综合体运营商拥有的物理空间、共享设施等资源,拓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市场开拓等孵化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集聚国际顶尖人才、海外留学人才、高技能人才、大企业高管、优秀青年人才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创办企业,将个体居住转为聚集创业,加快形成“人才+孵化”的智力转化机制,提升人才资源引领创新创业的质量与效率。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

  (二)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委会自愿申请,由各市(州)财政局牵头会同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部门,对本地区内开发区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严格按照推荐数量,确定推荐名单。

   请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三份)材料报送省财政厅、工信厅、科技厅。

  (三)申报材料。

  1. 各市(州)财政局、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局三部门联合确认推荐报告。包括:

  (1)申报开发区名单申报的开发区名称及其拟聚焦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类型,推荐开发区及发展该种类型载体的理由等。

  (2)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的支撑措施。包括级有关部门在为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对接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建设智慧化或数字化平台基础设施、安排资金、减税降费、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等方面计划采取的措施,部门分工等。

  2. 各推荐开发区《2018年-2019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包括既有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计划聚焦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类型及发展现状、实施绩效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创新性举措、支持保障措施等以及开发区、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3. 各推荐开发区申报信息表、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其中:申报信息表,包括申报开发区基本情况、计划发展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基本情况等绩效目标表,包括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持续发展力、双创服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的绩效目标。

  4. 各推荐开发区根据《实施方案》的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各市(州)务必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12点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达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逾期未收到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评审。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申报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的原则,确定4个拟支持开发区名单2018年3个,2019年1个)。

  (六)确定推荐名单。对拟支持开发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推荐。

  省财政厅联系人:温化冰  联系电话:0431-88550570

  省工信厅联系人:徐克跃 联系电话:0431-87077717

  省科技厅联系人:陈延光 联系电话:0431-88979697

  附件1:《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

  附件2: 《各地区推荐开发区数量表》

  


附件1: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docx
附件2:各地区推荐开发区数量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