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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8-03-02 08:5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工信系统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工信安全〔2018〕68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工信局,厅内相关处室:

  现将《全省工信系统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3月2日    

  

  

  全省工信系统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治理年”实施意见》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专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18〕6号)要求,做好全省工信系统精准实施粉尘和液氨专项整治工程,加强事故防范和源头治理,坚决遏制和预防涉粉尘爆炸和液氨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涉粉尘爆炸和液氨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作业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力促全省工信系统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二、整治范围

  全省工信系统涉粉尘及液氨作业的汽车、食品、装备、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医药、电子等行业企业。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源头安全准入。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强化涉粉尘及液氨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安全准入,严格项目核准初审,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坚决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能,推动企业落实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二)落实风险分级管控。督促企业开展较大风险因素辨识、评估和建档工作,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电子分布图,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围绕制度管理、视频监控、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应急管理等内容,细化具体管控措施,形成“一企一册”(企业分级管控方案),并将管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

  (三)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按照“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醒(省)”要求,督促涉粉尘及液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市级全面检查、省级督导抽查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3月初至4月底)。各市(州)工信局要对本辖区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规范填写《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液氨制冷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做好登记造册。请各市(州)工信局于4月3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附件2和附件3)分别汇总后,报省工信厅专项整治工作组(详见附件1)。同时,报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陈明:0431-81870459)备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初至7月底)。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有关专家,对本企业涉粉尘爆炸及液氨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作场所、岗位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相关企业于7月31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报至市(州)工信局。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初至10月底)。各市(州)工信局对辖区内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核查,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移交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夯实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底数,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各市(州)工信局于10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至省工信厅专项整治工作组。

  (四)督导抽查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省工信厅专项整治工作组将通过分地区抽查、组织市(州)互查等形式,加强对全省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促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认真治理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粉尘涉爆及液氨长效工作机制。各专项整治工作组于12月31日前将督导抽查情况报送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省工信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相关行业处室负责本行业涉粉尘及液氨企业整治工作。相关行业处室要结合工作职责,按照阶段进度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实施。各市(州)、各有关企业要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市(州)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杜绝走形式、摆过场。

  (二)加强宣教培训,强化技术支撑。各市(州)、各有关企业要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对粉尘防爆、液氨等方面安全培训。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作用,强化涉粉尘爆炸及液氨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实效。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实施技术改造,突出源头治理。各市(州)、各有关企业要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涉粉尘爆炸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强化源头治理。结合工作实际,树立示范样板企业,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带动粉尘涉爆及液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