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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函》的通知
吉工信办〔2017〕493号
厅机关相关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提示函》转发你们,请结合《吉林省工信厅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务必于12月26日下班前将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厅办公室A234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2月21日
(联系人:刘锦超,电话:8897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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