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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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手工艺人领办、创办的企业”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间手工艺人创业创新的引导和推动作用,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73号),培育工匠精神,激发民间手工艺人创业创新,依据《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5号),现将组织征集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手工艺人领办、创办的企业”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民间手工艺人领办或吸纳民间手工艺人较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展馆展厅展室功能完善和提升、技术攻关推动产品转型升级项目。
(二)民间手工艺人专门从事技能技艺社会化培训项目。
(三)民间手工艺人设立的工作室、创作间或加工点转化为企业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民间手工艺人领办创办或吸纳民间手工艺人较多的中小微型企业及申报的项目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超过20人;企业申报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2017年已开工或续建。
(二)民间手工艺人专门从事技能技艺社会化培训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相关业务培训资质;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年内培训300人次以上。
(三)民间手工艺人领办创办的工作室、创作间、加工点转化为企业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6年内由工作室、创作间、加工点经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的;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超过10人。
三、申报程序
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自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2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0月12日17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市(州)、县(市)工信部门须在10月1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工信厅综合处,10月18日17时网络推荐系统关闭。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综合处电子邮箱:jlgxtzhc@163.com。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必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超过申报时限上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材料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封面(见附件1),正反印刷,装订成册,报告封面侧边(书脊)处标明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领域、项目类别、项目隶属地区。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 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汇总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综合处 方国辉 0431-88904573、13756495788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400-0431528
附件:1. 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
2. 吉林省“手工艺人领办、创办的企业”项目申请表
3. 吉林省“手工艺人领办、创办的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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