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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近日,工信部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7】496号)。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的工作部署,推进纺织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能力建设和自主品牌建设,实现纺织行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申报工作。
二、 申报时间
请于9月20日前将申报企业《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平台)申报表》、园区(平台)建设情况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希广 联系电话:0431-87077748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纺织服装创意设计园区(平台)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请在工信部网站查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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