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工信局(经济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全省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依据《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6〕759号)要求,现将申报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提高民营经济对吉林经济振兴支撑能力,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重点支持“五大体系”建设项目。
(一)融资服务体系。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构建多维融资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对助保金池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创新服务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对石化、食品、装备、医药、冶金、建材、轻纺、电子制造、软件等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改造提升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市场服务体系。围绕提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市场推广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人才培训、技术服务、市场开拓、创业咨询、网络信息、电子商务、管理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审计评估等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
(四)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全面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重点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五)人才服务体系。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合力,抓好企业家、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创业及技能人才培训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能力,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必须基本具备实施条件。
(四)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三、申报程序
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并行申报。
(一)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申报系统,注册后填写申报材料。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二)纸质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负责对上报的项目向社会公示。
(三)中省直单位。对中省直项目申报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网络申报、纸质申报由辖区内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月10日前,申报单位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月10日17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1月16日17时网络推荐系统关闭。市(州)、县(市)工信部门须在1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电子邮箱:gxtmyjjc@163.com。
各市(州)、县(市)工信部门完成网络推荐后,应立即将推荐项目名单通过政府网站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未通过项目,应向省工信厅、财政厅进行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五、相关要求
(一)确保项目质量。市(州)、县(市)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必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超过申报时限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专项审计报告要求。所有申报材料(融资服务体系项目除外)必须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贴防伪标识,相关信息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类:
①项目单位2016年1-11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项目单位近两年获得的各类财政资助情况;
③项目投资预算表、实际建设情况及付款情况(包括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部分说明原因);
④项目剩余所需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类:
①项目单位近两年获得的各类财政资助情况;
②项目单位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项目具体内容、服务对象、金额、优惠金额和比例;
③项目单位平台硬件投资情况(包括已经投资的购置清单、投资总金额、剩余所需资金落实情况)。
3. 人才服务体系类:
①项目单位2016年1-11月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项目单位近两年获得的各类财政资助情况;
③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项目课程情况(名称、课程课时、地点)、项目费用预算;
④前两年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培训服务相关业绩证明。
(四)材料要求。使用统一封面(附件1),申报材料正反印刷,按照申报要求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报表中2016年数据为截止至2016年11月末数据。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汇总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徐剑锋 0431-88904619
刘 健 0431-88915742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王彦春(融资服务体系项目) 0431-88550569
温化冰 0431-88550570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431528
按项目类别,对口处室咨询电话:
助保金池项目:
张 婧 省工信厅融资服务处 0431-88906134
李 卓 0431-88906153
“专精特新”企业改造提升项目:
韩 星 省工信厅石化处 0431-87075103
王 欣 省工信厅装备处 0431-87077729
别国林 省工信厅医药处 0431-87077697
王小飞 省工信厅原材料处 0431-85803078
曹 东 省工信厅食品处 0431-87075129
赵希广 省工信厅消费品处 0431-87077748
田 蕾 省工信厅电子信息处 0431-87075043
杨 锁 省工信厅软件处 0431-87075047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刘 健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0431-88915742
电子商务发展项目:
郑 辉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0431-88906469
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冯志忠 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 0431-87075097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张国银 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0431-88906469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
崔晏宁 省工信厅企业处 0431-88904595
创业及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王晓龙 省工信厅创业服务处 0431-87077716
附件:1. 申报项目封面
2. 融资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要求
3. 创新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要求
4. 市场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要求
5. 创业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要求
6. 人才服务体系项目申报要求
7. 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申报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