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网安〔2016〕375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工信局(经济局),厅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工信部关于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工信系统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人员,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制度,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要突出重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管控力度,加强监护道口安全巡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16〕58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加强生产、销售、存储安全管控,重点结合新形势下防暴反恐要求,进一步加强“三防”措施。指导节日期间放假的企业做好停工安排,彻底及时清理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保卫等相关工作,节后复工时,企业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生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国庆假期。
二、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国务院安全会工作组拟于“十一”后到我省进行安全生产巡查(时间1个半月),并计划年底到我省考核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以《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保障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11号)、《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安委办〔2016〕30号)、《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吉安委〔2016〕2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做到组织健全、责任落实、任务明确、痕迹清晰;部门监管的各民爆、军工和铁路监护道口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对标落实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全力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做好季节性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秋冬季节交替、冷暖变化极不规律,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超前做好应对防范工作。铁路监护道口管理部门要针对秋收道口交通繁忙等季节性特点,加大对域内铁路监护道口设备、人员的巡查巡检力度;民爆、军工行业要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做好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筹备及组织工作。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