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化工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集安市、农安县工信局(经济局):
按照2016年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服务工作实施计划,省工信厅拟组织35户化工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化工展览会(以下简称“化工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化工展”于1992年首次举办,24年来成功地举办了十四届,现已成为国内外石油和化工界广泛认可、踊跃参与、享有盛誉、具有权威的行业品牌展会。本次化工展立足新产品展览展示,前沿技术交流互动,必然会给参展企业带来新的重大机遇。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
布展时间:2016年9月20日
展览时间:2016年9月21-23日
展馆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三、招展范围
根据组委会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信厅决定组织石油化工和新能源、基本无机(有机)化工原料、精细与专用化学品、化工合成材料及其原料、化工装备及自动化、化工高新产品(技术)、化工新成果等类的企业参展。
四、补助标准
本次展会省工信厅预定了320平方米光地展位,为了降低企业参展成本,减轻企业参展负担,省工信厅决定在省中小企业市场开拓项目列支部分专项资金给予展位费用全额补助并对展位进行特装,参展企业的其它费用自理。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省工信厅委托,负责合同签订、具体组展、资金拨付等事宜。
六、参展企业筛选
省工信厅按照各地上报的市场开拓企业数据库时间先后顺序、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企业简介和产品说明等信息择优参展,各地区参展企业户数不设上限名额。
七、会议与交流
组委会展览期间拟举办10余场次的技术交流、贸易洽谈等系列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主讲,在提升展会规格的同时,吸引更多的专业用户到会听讲及参观交流。同时,组委会拟组织近十个海外化工原料及产品采购团召开现场采购洽谈专场(美国、欧洲、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东南亚、台湾地区、香港地区等),为展商提供深入细致的服务。
八、有关要求
(一)严控参展企业质量。请各市(州)工信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招展工作和组织本地企业按时参展。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企业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
(二)保障安全。化工产品具有易燃、易腐蚀特性,各地要强化监管,组织参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展会组委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参展无事故。
(三)按时完成上报。2016年8月16日前上报参展企业资料。(上传邮箱44395160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康麟钦 0431-88904617
李俊芳 0431-81151171
附件:
1. 会刊信息登录表
2. 企业信息汇总表
3. 参展成果汇总表
4. 参会人员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