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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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吉工信信息化〔2013〕459号)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我们将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推荐基本条件
1.已列入省规划管理的特色工业园区;
2.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具备良好的两化融合发展基础,信息基础设施较完善,企业宽带接入率较高,规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骨干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业务流程、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主要环节信息技术应用和智能化水平较高;
3.园区具有两化融合发展目标和措施,并设置相关管理机构,当地政府出台了推动园区两化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基本条件
1.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申报材料
1.园区所属市(州)工信部门出具的推荐文件。
2.园区两化融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园区总体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基本建设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园区规划发展主要目标,入驻企业情况及骨干企业情况,主导产业及重点产品链,园区信息化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二是园区及园区内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化现状:包括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企业局域网建设,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的应用情况;三是未来3年(到2017年)发展建设目标;四是促进两化融合的主要思路、途径和措施;五是有关证明材料。
(二)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1.市(州)工信部门推荐表(见附件1);
2.申请材料(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遵循政府引导、申报主体自愿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园区、企业)向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工信部门初审同意后,统一上报省工信厅;
(二)审核。依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示。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最终确定并公布2015年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和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力争更大范围更多数量地推荐两化融合试验区和试点企业。
(二)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把两化融合作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造条件积极申报。
(三)各级工信部门要积极支持两化融合试验区创建和试点企业贯标工作。省里对确定为两化融合试验区的特色工业园区、贯标试点企业,将给予专项资金重点倾斜。
(四)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填报吉林省两化融合企业信息库,完成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网址为http://www.jldjy.org/lianghua/index.htm,吉林省两化融合数据采集评估系统),具体填报方法请进入该网页后参见其使用说明。
(五)请于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装订要求见附件3,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汪 洋 王 宏
电 话:0431-88905729、0431-88904351
邮 箱:xxhtjcwangyang@126.com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省政府1号楼B102室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邮 编:130054
附件:1.吉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吉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
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