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经济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2015]50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平衡健康发展,现将《2015年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按国家工信部总体要求,请各地将《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附件3的内容填写于3月28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并请各地分别于7月15日、12月25日将扶助小微企业半年和全年总结上报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联系电话:0431-88906469
附件: 1. 2015年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吉林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3. 各地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