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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4-08-06 10:53: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公主岭市经济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和《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精神,按照《吉林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吉工信信息化〔2013〕459号)要求,加快推进区域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开展2014年度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已列入省规划管理的特色工业园区作为申报主体单位。 

  (二)园区及园区内企业的信息化具备良好发展基础。信息基础设施较完善,企业宽带接入率较高,规模以上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骨干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主要环节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较高。 

  (三)所在地政府及园区管理机构支持。当地政府出台了有关推动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园区具有信息化建设目标和措施,并设置了相关管理机构。 

  (四)园区内企业均要纳入吉林省两化融合企业信息库(http://www.jldjy.org/lianghua/index.htm,吉林省两化融合数据采集评估系统),具体填报方法请进入该网页后参见其使用说明。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园区自愿的原则。由拟申报两化融合试验区的特色工业园区向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审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依据国家工信部关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标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和必要的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下发认定通知。 

  (三)政策支持。凡批准为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的特色工业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其两化融合建设项目在申请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化)时将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将向工信部重点推荐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园区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二)园区两化融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园区总体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基本建设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园区规划发展主要目标,入驻企业情况及骨干企业情况,主导产业及重点产品链,园区信息化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 

  2.园区及园区内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及信息化现状。包括: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企业局域网建设,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主要环节的应用情况。  

  3.未来3年(到2017年)发展建设目标。 

  4.促进两化融合的主要思路、途径和措施。 

  5.有关证明材料。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工信局(经发局)负责信息化和园区主管部门要协作配合,对申报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工作方案能够有效实施。负责遴选申报园区,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1个园区。 

  (二)申报园区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自身发展实际,认真编写园区两化融合工作方案。入驻园区的企业都要纳入吉林省两化融合企业信息库,要组织企业认真填报企业信息。 

  (三)请于9月30日前将上报申报单位及申请材料。申报材料要按要求装订成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一式6份,WORD电子版1份,报送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信息化处 王 宏    汪 洋 

          综合处   付炳兰 

  联系电话:0431-88904351、88905729 (信息化处) 

            0431-88905333(综合处) 

  邮   箱:xxhtjcwangyang@126.com 

  地   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省政府1号楼B102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邮   编:130054 

  附件: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8月5 

报送材料装订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