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拟保留的行政职权情况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43号)要求,我们对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行业组织的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现将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7月17日至24日)。
附: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
联系人:马璐亚 刘 刚
监督电话:0431-87077677,0431-85835926(传真)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建设街199号法规处
邮 编:130051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