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转发国家工信部、财政部组织推荐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经济局、财政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的要求,组织本地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积极申报。申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应具备《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的基本条件,按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材料。
各市州工信局要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并于5月16日前联合本地财政局将推荐文件上报省工信厅和财政厅,并将企业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上报省工信厅(文字版一式5份,电子光盘2份)和省财政厅(文字版1份)。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徐 旭 电话:0431-88904365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 利 电话:0431-88550565
附件:国家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14]60号)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