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jl.gov.cn/           发布时间:2014-03-27 15:29:00          来源: 字体:
  

关于开展2014年度承诺践诺活动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的意见》和《吉林省直属机关党员承诺践诺制度》要求,201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继续组织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厅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承诺践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方式。按照《党章》要求,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 

  (一)服务中心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任务,把党员承诺践诺与促进本处室、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方法能力。 

  (二)践行为民宗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厅党组有关规定,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把基层和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承诺践诺的重要标准,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突出岗位贡献。要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在承诺践诺中创造佳绩、多做贡献。 

  (四)激发内生动力。要引导党员把承诺践诺与追求进步的内在需求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潜能,努力提高承诺践诺水平,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程序方法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承诺践诺按照以下程序方法进行: 

  (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我们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和党组织集体承诺方式进行。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承诺要认真审核把关,建立台帐。党员的承诺事项,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践诺。党员要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兑现承诺内容、落实践诺措施,确保承诺事项扎实有序推进、按时高效完成。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全过程跟踪监督,随机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要及时提醒和帮助。 

  (三)评诺。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绩效考评等,对每个党员和党组织承诺践诺进行评议。领导点评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年度承诺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自行组织进行。承诺践诺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承诺践诺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问题,搞好督促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承诺践诺,发挥表率作用。 

  (二)以人为本,关心激励。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热情关怀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 

  (三)推广典型,大力引导。认真总结承诺践诺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四、具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迅速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厅机关以党支部(处室)为单位,各直属单位分别以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并于4月30日前将《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附件1)上报厅机关党委;党员《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附件2)由所在基层党组织留存。 

  附件:1、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书 

  中共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doc
2014年度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