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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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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县教育局,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增强我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按照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旨在提高大学生、青少年网络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升其网络安全问题甄别能力。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24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高校宣传活动内容。

  1.学习党和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方针、政策,了解目前国家在网络安全方面的前沿动态。

  2.召开网络安全工作汇报会,展示本校在网络安全维护工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3.采用线上加线下的方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宣传活动内容。

  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网络安全宣传,普及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使教师、学生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具备识别和应对网络危险的基本能力。

  四、活动形式

  本次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建议采取以下形式开展:

  (一)悬挂网络安全宣传横幅。

  各学校应在宣传活动期间在本单位人流量较多的场所悬挂横幅,横幅内容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二)开办网络安全宣传专栏。

  各学校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一个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对开展宣传活动的方案、计划等相关资料以及宣传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公布。

  (三)举办网络安全宣传讲座。

  各学校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邀请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为师生开办一期专题讲座。

  (四)发放网络安全宣传传单。

  各学校应制作电子版或纸质版网络安全宣传传单,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

  (五)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为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各高校应组织师生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竞赛内容应紧扣本次活动主题。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高校应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尽快制定活动方案,安排部署该项工作;

  (二)本次活动中要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周主题,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形式可灵活多样,鼓励创新;

  (三)要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各种形式主义。

  各单位将落实宣传周活动方案和联络人于11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宣传周活动期间要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在宣传周结束之后要将活动成效和总结报告及电子版于12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 系 人:张劲萌、任媛媛

  联系电话:029—88668870 88668871

  电子邮箱:sneduweb@126.com 

  附件:宣传主题参考范围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