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消费环境,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工商局联合省检察院、省质监局、省消协等24个中省直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推动,力争到2020年度,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放心消费示范商圈、放心消费示范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城市,把吉林省建设成为全国消费最安全、最舒心的省份之一。
创建活动从侧重抓好商品和服务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坚持逐年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断扩大创建范围,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活动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推动“八项行动”:商品质量提升行动、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服务领域维权行动、诚信吉林旅游行动、金融安全消费行动、品牌消费培育行动、公共服务规范行动和消费价格放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