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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8-06-28 来源:

  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银监分局,有关地勘单位主管部门,省矿业联合会:

  现将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沟通协调,出台实施细则,落实保障资金,及时组织辖区内矿山企业做好绿色矿山申报和建设工作,为建设生态吉林,美丽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14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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