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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黄金管理局召开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18-05-21 来源:

  5月16日,吉林省黄金管理局召开了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宣贯相关法规和文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听取了安全环保处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机关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以及第二季度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传达学习了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省工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内容;于剑波副局长阐述了新出台的《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的原因、必要性和依据,对《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6个问题、4项工作原则、9项保障条件、14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等核心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进一步明确界定了行业监管的范围和职责。

  会上,王贵明局长做了总结发言,分享了对《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认识,并对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安全是生产运行的基础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主副业的关系,在抓好行业安全的同时做好机关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不断强化处室责任落实,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在科技创新中注重安全,在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过程中纳入安全要素,逐步落实工作中涉及安全的内容;三是要明确找到自己的工作内容和方式,高效的开展行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四是要按要求补齐工作的短板,充分利用好8小时内的工作时间,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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