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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黄金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黄金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1 来源:

各市(州)黄金管理部门、黄金矿山企业:

  进入汛期以来,国内多地发生大范围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损失严重。近日,我省强对流天气增多,防汛形势严峻。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洪涝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救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我省黄金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1、地下矿山企业要重点检查地面防洪、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和超前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要对矿区范围及其周边区域内地表水、采空区存水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水文地质情况复杂、周边存在水体、塌陷区等情况的矿井,要加强对井下水情变化、地表塌陷区以及采空区情况的监测监控;加强对防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制定完善“防排水”方案,确保截洪沟、防洪坝等防洪工程的完好、可靠。

  2、露天矿山企业要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加强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加强矿山防排水系统的全面检查,对采场周边截水沟、排水沟及时清理疏通,确保达到排洪要求,要重点抓好矿山排土(渣)场内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的防汛检查、维护、疏浚以及下游泥石流拦挡设施的汛期巡查和及时修复等工作。

  3、有尾矿库企业要重点对坝体、排渗、排洪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理堆放尾矿,切实加强尾矿库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等监测监控,发现运行参数异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要密切关注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开裂、松动、滑坡等异常现象,严禁在库区周边违章爆破、采石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各尾矿库企业需在汛期内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排(泄)洪能力。要建立24小时专人巡查制度,保障信息联络畅通。

  4、各市(州)黄金管理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强化对停建停产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做到讯息畅达。

  二、做好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做好应急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装备齐全有效。三是强化企业全员应急抢险知识的培训教育,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四是一旦发现险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

  三、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加强与防汛主管部门的沟通,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要结合本单位的尾矿库、矿石和废石堆场、氰化物等危化品存储库、井口、重要设施场地等实际情况,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增强预警预报手段,根据需要配备监测监控、声光报警、应急广播、应急按钮等装置,确保预警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吉林省黄金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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