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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题:

用于疫情防控的专项贷款申请

咨询时间:

2020-03-09

咨询用户:马春露

咨询内容:

我企业如何申报用于疫情防控,国家投放的低利率专项贷款

受理日期

2020-03-09

答复日期2020-03-11

受理部门

工信厅

回复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支持力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印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明确了支持范围:一是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企业;二是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三是 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四是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五是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关于您提出的能否申请低利率专项贷款问题,请尽快与属地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解决你们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