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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5:27:00      来源: 字体:
省政府并省委: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现将省工信厅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省工信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吉林建设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任务安排,从全省工信系统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工信领域法治建设。

  一、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强化决策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省工信厅切实贯彻将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建设各方面,重大决策要党组会研究决定。注重增强工作人员法治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实绩的重要内容。

  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2022年继续聘请了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为省工信厅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参与规范性文件、对外合同的审查。2022年,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论证10次;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24次;审查修改合同、协议37份;提供法律服务、咨询16次。提出意见建议232条,采纳232条

  (二)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行政执法事项管理。一是对照省工信厅行政职能,调整省工信厅权责事项清单,由23项减少到20项。二是制定省工信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保省工信厅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依规。

  2.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对标国家清单,对每一事项的要素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和动态调整,动态录入“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平台管理系统”,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办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接并实现信息共享。

  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优化省工信厅政务审批事项,省工信厅全部政务审批事项都达到网办深度3级以上,全部可以网上受理,办事企业群众来最多只需要到省政务大厅来一次就可以完成事项办理。

  4.深入推进“数字吉林”建设。进一步完善吉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将省工信厅无线电频率使用(新办)、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续用)、5000万以下的内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关税确认3个事项申报材料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3个要件通过共享方式由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自动获取,办事企业群众免提供纸质版。多次赴省政数局推进无线电证照专线工作,现专线正在铺设中。

  5.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提高监管覆盖率。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信部监管事项,结合我省工信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各相关处室进行填报,对监管信息进行规范化录入,提高覆盖率,对除需受理举报和上级委派的项目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年初制定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022年抽查率达到8%以上

  (三)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案三书”工作制度》(吉工信法规〔2021〕250号),进一步规范省工信厅各行政执法处室(局)在行政执法中作出的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和免予行政强制决定的执法事项。

  2.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适时动态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工信厅现有行政执法处室4个(资源节约与利用处、石油化工处、民爆管理处、无线电管理局),持有执法证人员36人(资源处2人,节能中心23人,石化处3人,民爆处3人,无线电5人)。有1人等待新发行政执法证。组织民爆处新上岗的1名同志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证培训,正在等待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执法证件检查,没有无证执法的情况。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对省工信厅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议失效6件。制定公平性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办理流程,共进行合法性审查23件,公平竞争审查19件,提出修改意见31条,全部被采纳。及时更新省工信厅公平竞争审查小组成员。

  (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工作,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全厅党员干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培训,对制发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出现过的问题进行分析讲解,会后向各处室和事业单位发放了公平竞争审查“敏感词”及例外规定,“敏感词”工作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检查中受到表扬。积极借助各种节日开展普法宣传,在“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特殊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树立宣传展板、在厅内大屏幕滚动播放法律知识、法律常识等内容,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开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难点问题

  1.牵头省政府第九踏查服务组赴辽源地区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活动。作为牵头部门组织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厅省政数局省税务局八部门两次赴辽源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活动,问题清单问题和通过实地走访发现问题共10项,在踏查服务期间解决9项,推进解决1项。共为投诉人解决欠款315.1万元,返还违规收费29.56万元,办事难问题3件,拆除违建1栋。

  6月29日至7月4日,参加由省财政厅牵头,组成的营商环境调研第三组对通化市、白山市和梅河口市进行营商环境暗访抽查。

  2.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打好金融贷款、资产盘活、财政资金“组合拳”,解决清偿资金来源问题充分调动拖欠主体的主动性,优先通过盘活现有资产、资源、资金的方式进行清偿,各地各单位累计出让土地、房屋等资产筹集资金30.9亿元。全省三级法院全部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针对清欠涉诉案件,省法院与省清欠办建立执行联动、联合督办等机制,为案件审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办理、快审快结。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案件107件,已执结106件,执结率99%。注重因案施策,运用仲裁、调解等手段,推动实质性化解,执行案件中清偿资金到位率达53%,其余已明确还款计划。

  3.按照省营商环境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省直部门、单位营商环境考核工作的通知》(吉营商环境办〔2022〕40号)工作安排,完成对各市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考评赋分并报省营商环境办。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梳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等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省委、司法厅、政数局报告备案。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国家部委权责清单调整更新情况,做好政务审批事项调整。三是完善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继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继续深入推进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四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尝试跨部门联合检查抽查所占比例,继续在民爆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业节能监察、无线电管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增加检查覆盖率。五是继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推进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六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拟举办两次全厅党员干部参加的普法知识讲座。积极借助各种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29日

  (联系人:孙锐,85835926)

责任编辑:徐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