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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 08:08:00      来源: 字体: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安全〔2018〕264号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增强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二、突出监管重点,扎实组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深入分析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及企业单位面临的事故风险,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

  (一)全面开展汛前隐患自查自改。各地要加大对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等督导检查力度。民爆、军工行业企业单位对重点部位防雷、防静电和防汛设施进行全面自查,铁路监护道口领域重点对山边水岸道口警示标志有无被遮挡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自查。针对问题隐患要早发现、早处置,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的“五落实”。

  (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各地要按安全生产“网格化”要求,严格履行包保责任,督促属地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切实可靠、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组建必要的抢险救援队伍,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资金,明确现场带班领导临机处置权、人员避险地点、逃生路线等,并适时组织预案演练,确保各类灾害的有效防范及应对处置。

  (三)做好公共应急特殊保障准备。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属地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和无线电监测保障机构,按照上级和本地政府的部署,在确保本单位安全的同时,做好汛期排险爆破和应急指挥通讯频率安全保障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有需求能够及时保障到位。

  三、加强行业指导,确保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强灾害天气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属地汛情灾情动态,建立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业企业汛期生产运行平稳。

  (一)加强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实际的汛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手机短信等平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技能宣传和发布相关灾害预警信息,形成全员防灾减灾抗灾意识,严防思想麻痹、侥幸心理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二)密切关注汛期生产运行动态。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汛期生产运行情况的调度监测,加强煤电油气运、重要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协调保障预案,确保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骨干的企业运转正常。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应对,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业企业生产秩序。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做好重要厂房、设备设施等的灾害保险,做好企业因灾受损情况的评估和帮助受灾企业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和重要环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各地要深刻吸取近年汛期发生的灾害事故教训,按本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对沿江沿河沿湖以及山区、地势低洼地区的石化、冶金、医药、电子、建材等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的指导工作,重点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生产原料、辅料、半成品、产品、废料的储存堆放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加强管理,发现隐患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整改。同时,要协同配合安监、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防雷击、防高温、防汛检查,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在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工棚、仓库等,要提前进行有效防范或者搬迁。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防范。各地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汛期工业防灾减灾等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管理职责,结合本地地质气象实际,确定重点关注的地域和企业,并适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全面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指导监管行业领域和重点行业企业单位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种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响应。

  (二)加强值守,确保信息联络及时畅通。7月10日至9月30日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带班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岗位工作人员为值班员。各地要密切关注属地企业,重点是部门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运行情况。在强降雨期间,各地、各监管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发生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

  联系人: 杨铁男,电话/传真0431-85803885。电子信箱:jlsaqjgc@163.com。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玉东